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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组织教职工参加2018年全国高等教育满意度调查的通知

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[2018] 6  

 

校内各单位:

为落实教育部工作要求,配合开展2018年度全国高等教育满意度调查,学校决定组织教职工参加调查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调查对象

我校在岗教职工(统称教师)。学校按照院系教师比例以等距抽样的方式抽取50名教师参加此次调查。(名单详见附件1

二、调查方式

本次教育满意度调查主要采用问卷调查法,通过网页或手机移动端自行填报的方式完成问卷数据的收集。

三、调查时间

2018516——531

四、工作要求

(一)高度重视,及时安排

各单位应高度重视满意度调查工作,及时通知教师务必按照通知要求,在规定时间内尽早完成问卷填报。

(二)强调要求,完整作答

为保证调查问卷的有效性和完成率,各单位要对参与教师做好纪律要求。教师根据分配的账号和密码,通过进入网页或扫描二维码登陆,逐一填报,填报完毕后,屏幕出现握手的图标,方可离开当前页面。

 

 

 

 

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、教务处

二0一八年五月十四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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